大多國家設海關部門監管貨物進出口。報關是填寫正式清單,列明進口和出口的貨物,向海關呈報。報關物品將進行指定海關程序。清關是指在進出口或轉運貨物時,依照該地法規所進行的手續,包括申報、檢驗、徵稅、通行等程序,貨物才獲准進入或出口該地區。報關的主要作用是該香港政府匯編貿易統計資料,但申報貨物亦是清關手續其中一項重要程序。
貨物清關
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一個自由港。進口及出口貨物均毋須繳付任何關稅,亦無任何關稅配額或附加稅。香港特區亦不設任何增值稅或一般服務稅,只有四類應課稅品需要繳稅,包括酒類、煙草、碳氫油類及甲醇。
香港海關主要透過審閱文件,例如艙單,對所有經由航空、陸路或海路進出香港特區的貨物作出管制。如有需要,海關可向貨物作出查驗。而貨物查驗一般是以抽樣形式進行。
進出口清關
香港海關負責保護香港特別行政區以防止走私,所採取措施包括查驗經航空、陸路及海路進出口的貨物;以及搜查抵港和離境的飛機、船隻和車輛,以防止禁運物品非法進出香港特區。
清關文件
以下為必須備妥的文件,以方便清關:
進出口報關
除豁免物品外,任何人均須在輸入或輸出物品後14日內呈交準確及完整的進/出口報關單。
個人物品
報稱為個人物品的入口貨物的清關程序與一般貨品的清關程序相同。個人物品中的應課稅品並無免稅優惠。如貨物中包括禁運物品,入口商必須遵守適用於有關禁運物品的牌照/許可證規定。